各学院、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实习教学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教 学环节。针对目前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增多的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实习教学顺利进行,根据教育 部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现就加强我校实习教学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习教学的安全教育
实 习教学开始前,各学院必须对参加实习教学的教师、学生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实习动员和安全、纪律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在实习队(组)进入实习单位后, 还要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请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或由实习带队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带队教师有权拒绝未参加安全教育的实习学生进入实习场地。
二、进一步落实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学院负责人是实习教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实习教学的院领导是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带队教师是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在校外集中进行的实习教学,应建立实习队(组),指定实习指导教师专人负责实习安全工作。各学院对分散实习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应根据实习的具体情 况进行实习教学安全教育,要明确规定离校、返校时间,指导教师要保持与学生定期系,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保证安全管理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校外实习教学安全管理
在 校外进行的实习教学中,师生应遵守实习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实习往来的交通安全,要使 用车况良好且是正规单位的交通工具;外出实习师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学生实习期间应 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实习期间,实习师生要注意饮食卫生,采取措施预防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发生。
四、强化校内实习教学安全管理
校内承担实习工作的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学生上岗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特别是学生在金 电工实习时,未经现场技术指导人员允许不得擅自拨弄电气开关、不得擅自启动任何机器设备。学生要按指导教师要求着装和梳理发式。各学院带队教师在报送实习 教学总结时,需对实习教学中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实习教学安全管理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校稳定和发展,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建立畅通的联系网络,制定有效、稳妥的预案,完善实习教学安全管理机制。
二OO 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