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实验中心物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admin1发布时间:2016-01-29浏览次数:287

一、仪器设备管理
1. 认真执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 认真执行学校关于物资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3. 每年器材、设备的购置,先由相关系及教研室根据各实验室的需要在每年寒假前将购置计划报送实验室主任,由其会同学院领导审查和综合平衡后报送学校设备处。
4. 实验室组织人员参与学校布置的采购任务和对所采购的器材、设备验收工作。
5. 对验收合格的器材、设备及时办理报账、建帐手续并移交使用实验室。
6. 实验室所有器材、设备由财产管理员专人管理,账目一式三份分别存于校设备处、系财产管理员和各室财产安全责任人处,账目的建立和变更须同时进行方为有效。
7. 各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对本室财务全面负责,并填写保管责任书及签名领用房间钥匙。
8. 各室保管的器材、设备的借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9. 各室器材、设备的相互调拨,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填写调拨单和办理转账手续。
10. 仪器设备的拆卸和改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行。
11. 器材、设备重大修理按有关规定办理。
12. 当各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与使用人不同时,财产及安全责任人与使用人应当认真对帐清点财务办理移交手续。此时,该室财产及安全责任移交给使用人,使用人应填写保管责任书。

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

1. 认真执行《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 认真执行学校关于物资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3. 大宗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购置和器材、设备的购置同样处理。
4. 零星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购置,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由各实验管理人员根据需要填写低值易耗品申购表报送财产管理员,经实验室主任审查后安排人员统一采购。
5. 采购回的物品须由专人验收后办理入库手续并送交保管室由专人负责保管,入库手续为填写入库单一式两份,分别存于财产管理员和实验室主任处。
6. 入库物品应及时登入物品明细帐内,并分类、有序、整齐、安全的放置,做到随用随取。
7. 领用物品使用剩余的应办理退库手续,实验室鼓励、记录并上报节约使用物品的行为。
8. 各室购置和领用的工具类低值品,须填写工具用品清单一式两份,分别存于各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和财产管理员处,变更须共同进行方为有效。
9. 低值品的正常损坏,应填写报损单,报送实验室主任审查和记录。

三、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

1. 认真执行《高等学校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 认真执行学校关于物资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3. 低值品的非正常损坏丢失,应填写报损单送实验室主任审查和记录,对确应赔偿者,即开列单据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交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