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实验室内务管理条例

发布者:admin1发布时间:2016-01-29浏览次数:250

实验室是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基地,为把实验室建设成为整洁、有序、安全、文明的园地,特制定实验室内务管理条例:
1. 实验室有统一的标志,实验室区域内的门窗、墙壁不允许有与科研教学无关的张贴物。  
2. 实验室区域内的走廊不能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以确保走廊畅通。  
3. 实验室要将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悬挂在醒目的地方,悬挂时注意整洁、美观。  
4. 实验室内保持清洁,实验桌、凳、仪器柜(陈列柜)、仪器架(陈列架)等家具放置有序,保持整洁。  
5. 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保持清洁,凡多余或不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处理。  
6. 凡是悬挂的介绍实验室、实验内容或科研成果的图片,要做到正规、工整、美观。  
7. 不允许在实验室住人(除值班人员外)、存放私人物品,以及进行教学与科研等业务性工作以外的活动。  
8. 严格遵守实验室防火、防盗、防工伤事故等安全条例。  
9. 严禁在实验室内用电炉烧水、做饭。  
10. 每年检查一次各实验室文明建设情况,凡达到上述要求的实验室,授予文明实验室称号,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不合格的实验室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