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者:admin1发布时间:2016-01-29浏览次数:188

为了加强语言实验室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语言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有效地为语言实验室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1. 语言实验室档案分为人事档案、实验教学档案、设备档案三类。  
2. 凡是在语言实验教学管理和语言实验教学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文档等均属实验教学档案。  
3. 凡是在语言实验室工作中形成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实验教师准备实验、科学研究、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文档等均属人事档案。  
4. 凡作为语言实验室固定资产的设备,在其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管理、维修、改造、报废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文档,以及随机的说明书、保修卡等均属设备档案。  
5. 语言实验室工作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6. 属归档的文字、图表材料,应按教学年度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并划分保管期限为永久卷、长期卷、短期卷三种。  
7. 语言实验室档案工作要努力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逐步采用先进技术和微机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以满足语言实验室工作需要。  
8. 语言实验室档案工作在实验室主任指导下,由专人负责完成。